灵活就业转为职工社保需满足条件、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换条件与资格要求
与河北省内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依法承诺缴纳三险。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女干部可延至55周岁)。
持有河北省户籍或办理居住证满6个月。
原灵活就业社保账户需正常缴费,无欠费记录。
二、办理流程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参保证明,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获取停保证明回执。
单位申报参保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30日内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提交材料,核定缴费基数(不低于社平工资60%)。
费用分摊与缴费
-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风险等级缴纳,个人无需缴费。
账户衔接与年限累计
原灵活就业缴费年限自动累计至职工社保账户,跨地区参保需补缴断缴部分。
三、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银行代扣协议(如有)。
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完成参保申报,避免缴费空档。
若跨省就业,需提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转职工后享受五险待遇,具体金额根据工资和缴费基数计算。
四、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转职工需满足上述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