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注销外省就业登记证需通过转移就业登记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向原就业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需包含以下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就业登记证原件;
-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
- 新就业单位用工备案证明(由新单位出具)。
审核与信息转移
原就业地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将你的就业登记信息转移至新就业地。新就业地部门会为你的信息重新办理就业登记,原证件作废。
原证件作废
信息转移完成后,原就业登记证将自动失效,需交由原发证机构统一注销。
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需在原就业地办理转移手续,且需在30日内完成转移; 特殊情况处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就业服务热线或官网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