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通知书丢失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补办流程(适用于毕业2年内)
拨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话(如8060063),提交补办申请及相关材料(如档案存根、补办申请书等),经院部审核后到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登报声明作废
持学校证明和《就业通知书》原件到当地日报社登报声明丢失,获取作废证明。
二、补办流程(适用于毕业超过2年)
开具遗失证明
携带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发票、学校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失证明,该证明可替代就业通知书使用。
特殊情况处理
- 定向生: 若为定向就业,可能无需就业通知书,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并开具证明材料。 - 档案问题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就业通知书补办需在有效期内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入职。- 跨地区办理:若需异地补办,建议提前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当地就业部门,部分省份需跨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