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重新就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就业失业证
- 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社区证明、一寸照片
- 特殊群体补充材料:
- 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
办理流程
- 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材料并填写求职登记表
- 完成信息录入后,将制证机构盖章的《就业失业证》领取
二、转移社保与档案
社保停缴
- 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失业金停缴手续,需提供失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已备案)
- 若已发放失业金,需办理退费手续
档案转移
- 新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时,直接转移档案至新单位
- 新单位无档案权限时,需将档案托管至市人社部门
- 办理流程:
- 填写《失业职工再就业登记表》并盖章确认
- 到居住地街道办人力资源保障科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入职新单位
劳动合同签订
- 与新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填写员工录用登记表
社保恢复
- 新单位需为员工重新参保,办理医保和社保的恢复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失业证有效期: 需每年3-4月进行年检,过期需重新办理 地区差异
权益保障:就业后需关注工资、社保等权益,避免再次失业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