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门办理就业证明需根据就业状态选择不同材料,具体如下:
一、就业证明类型及所需材料
- 适用人群:
已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者。 - 材料:
- 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开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 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第二、三产业者);
- 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者)。
- 适用人群:
经江门市认定的就业困难群体。 - 材料:
- 身份证、毕业证;
- 两寸照片;
- 就业前训练合格证明(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二、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 通过“粤居码”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上传材料并审核。
线下办理
- 携带材料至居住地派出所或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审核。
三、注意事项
材料需真实有效,不同渠道(如线上、线下)对材料格式可能有细微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办理机构。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满足江门市特定条件,且流程包含初审、公示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