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公章办理流程需遵循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双重审核机制,具体步骤如下:
一、核心流程
协议签订与初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需提交至学院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初审,确认内容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
学校复审与盖章
初审通过的协议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复审,审核通过后加盖学校公章,形成三方有效协议。
二、关键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
就业协议书原件
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学校就业推荐表(部分院校要求)
三、注意事项
盖章单位确认
用人单位公章由企业直接盖章,学校公章由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提供,不可自行替代。
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无法现场盖章,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协议,但需确保邮寄安全,并及时与学校沟通进度。
备案与存档
盖章后的协议需提交至学校指定部门备案,并保留原件备查。
建议提前咨询学校就业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避免遗漏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