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未就业期间的工龄认定需分情况讨论,主要依据政策规定和缴费情况确定:
若随军亲属在未就业期间,部队为其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根据2018年政策,该缴费年限在计算退休待遇时可视为有效工龄,但 不计入正式就业后的工龄累计
。随军家属就业后工龄计算规则
- 合并计算原则: 就业后缴纳的社保和医保年限可与之前中断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中间中断不影响累计。 - 地方社保认可性
- 自动计入工龄:
转业或退伍后,服役年限及符合安置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自动计入地方工龄,无需额外申请。 - 待安置期计算:退伍待安置期间(非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军龄与待安排时间合并计算为工龄。
总结:随军未就业期间的工龄认定需结合是否在部队或地方缴纳社保、是否就业及退役安置状态综合判断,具体以政策规定和缴费记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