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重新申请需按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一、补办流程
- 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就业证作废声明,需留存报纸原件。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一寸标准照片1张
- 若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开具的证明或介绍信。
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审核与领取
- 审核通过后,当场或指定时间领取新证,部分情况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二、注意事项
就业证编号查询: 若遗失,需先到原办理机构查询编号,或通过《就业证明书》记录获取。 特殊情况处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或电话确认具体要求,避免因流程差异影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