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毕业生获得派遣证(即报到证)需根据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分两种情况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
- 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接收单位函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市场办理《报到证》。
- 办理完成后,凭《报到证》回学校办理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
注意事项
- 报到证有效期与就业协议一致,过期需重新申请。
- 若单位接收函件由学校提供,可直接携带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二、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
办理流程
- 暂缓期满后,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市场办理《报到证》。
- 若选择回原籍,需携带材料至生源地人事局办理。
注意事项
- 暂缓期通常为1-2年,期间可办理派遣手续。
- 若逾期未办理,档案将返回生源地人事局。
总结:
派遣证获取的关键在于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及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建议优先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当地人社局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