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就业人员的认定标准如下:
大中专院校毕业。
参加工作不满5年(即2005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
具有市区户籍(含集体户)。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南通新就业人员的认定标准。如果符合这些条件,个人可以被认定为南通新就业人员,并可能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