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登记年限的计算主要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来沪从业人员每次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
有效期满后,若拟继续从事灵活就业,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登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登手续,则此前办理的灵活就业登记自动失效。
灵活就业人员的工龄可以按照其以工作收入作为其全部或者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进行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年限计算以缴费年限为准,只有在缴纳社保期间,才能算作社保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计算工龄,缴费一年按一年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未达到15年的,可以一次性进行补缴。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登记年限主要根据实际缴费年限进行计算,每次登记的有效期为1年,需按时续登以保持登记有效。灵活就业人员的工龄和社保年限均按照实际缴费时间进行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