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若用人单位仅在网上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办理相关手续导致就业状态仍显示在职,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确认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
若单位仅通过邮件、短信或网页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需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综合证据确认解除行为的合法性。
主动申请解除
若单位未通知或未办理手续,可主动向单位提出书面解除申请,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二、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申请劳动仲裁
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 违反《劳动合同法》其他规定(如未提前30天通知)。 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联系社保机构更正
若社保仍显示在职,可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街道人力资源局)提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申请更新就业状态。
三、补充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解除协议: 与单位协商一致的解除协议; 工资流水
考勤记录:显示实际工作出勤情况。
四、注意事项
避免二次就业风险:在争议解决前,建议暂停新工作签订,防止与原单位形成新劳动关系;
保留沟通记录:与单位协商时留存录音或书面证据。
通过以上步骤,可有效维护自身就业状态与合法权益。若需进一步法律援助,可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