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的表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新就业形态是指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特别是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带来的一种就业新模式,体现为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多样化、工作方式弹性化、工作安排去组织化、创业机会互联网化。
新就业形态是劳动者依托移动互联网平台,获得就业机会,从事劳动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就业形态。
新就业形态是指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而出现的工作模式,如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等。
劳动关系灵活: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时间安排灵活选择工作,不受传统固定工作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工作内容多样:借助数字基础设施、互联网平台和智能终端,人们能够将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充分利用起来,使得工作内容更具多样性。
工作方式弹性:新就业形态允许劳动者在异地或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远程工作,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地点和期限更富有弹性。
组织方式平台化:新就业形态不同于传统“泰罗制+福特制”的组织模式,是一种“平台+注册+个人”的新形式,个人只要注册就能工作。
创业机会互联:新就业形态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互联网化创业机会,降低了创业门槛和成本。
新就业形态对于扩大就业容量、调节劳动力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新就业形态能调动起社会上分散的、未被充分利用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创造出更多就业机会,使人们在工作时间、场所、内容等方面具有更多选择,有利于充分发挥个人潜能。
新就业形态对于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扩大就业总量和规模、改变就业市场结构、保障和维护基本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新就业形态是适应新的经济社会条件变化而发展起来的,预示着我国就业市场和形势的新变化与趋势。
高质量发展需要“人工智能 + 充分就业”等要素,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突破时空约束,为新就业形态开辟新赛道,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综上所述,新就业形态的表述可以综合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撰写,重点突出其定义、特征、作用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