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就业协议的“其他约定”部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内容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例如,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计划、知识产权归属、竞业限制、保密义务、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所有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也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约定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方便双方在实际操作中执行。例如,可以明确工作地点的具体范围、工作时间、薪资待遇及福利、保密及竞业限制规定、违约责任等内容。
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写入协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其他约定”内容示例:
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明确工作地点的具体范围(如具体城市、区县或特定场所等),规定正常工作天数、每天工作小时数,以及是否存在加班、调休等相关规定。
薪资待遇及福利:详细说明薪资的构成(如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以及薪资的支付周期和方式。同时,提及可能的福利项目(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病假等)。
保密及竞业限制:规定双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的保密义务,明确保密范围和期限。对于竞业限制,应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以及竞业限制补偿等内容。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在违反协议约定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的数额、支付方式等,以保障协议的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明确协议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在实际操作中产生纠纷。
服务期限:明确规定毕业生在单位的服务期限(如几年内不得离职),以及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违约责任(如需支付违约金等)。
在填写时,建议双方充分沟通,确保所有条款都经过仔细考虑和讨论,并在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