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跨省转移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具体操作以最新政策为准:
一、成绩转移原则
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成绩在当前年度更换考试地时仍有效,无需额外申请。
成绩无法跨省转移,但可通过二次报名或异地转考确保成绩合法有效。
二、异地转考流程
- 原考区申请:
向原考试地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个人信息、考试信息、档案号及目标省市联系方式,附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获取“异地转考证明”。
- 目标省申请:持“异地转考证明”到目标省份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考生需重新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按新考生报名。
- 省内地级市之间报名无需转考证明,考生档案信息可互认。
三、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准考证、原考区转考证明等。
外省考生需现场审核,报名表显示“异地考生”。
不同省份具体流程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考试中心。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需将成绩转出(如离职),需通过二次报名参加其他省市考试,但此操作会导致成绩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