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直隶是明朝时期以南京为中心的南方行政区划,其范围和地位如下:
南直隶包括今江苏省、安徽省及上海市,南北跨淮河与长江,东西从大别山延伸至海岸线,是明朝南方直隶中央六部的核心区域。
行政地位与变迁
- 明初(洪武年间)以南京为都城,设南直隶,与北直隶(北京)相对。 - 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南直隶降为江南省(今安徽、江苏、上海),北直隶则升格为直隶。
经济与文化
南直隶经济繁荣,赋税居全国首位;文化昌盛,江南贡院培养了大量官员,人口约占全国18%(1630年),面积23.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7%左右。
行政区划特点
- 设江南布政使司,驻江宁府(今南京),下辖14府、17州、96县。 - 州分直隶州(与府平级)和散州(由府管辖),徐州、滁州等为直隶州代表。
总结:
南直隶是明朝南方重要行政区划,其核心区域今属江苏、安徽、上海,兼具经济、文化与政治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