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考弃考承诺书的签名要求,综合相关规范和模板,具体说明如下:
一、签名位置与格式
签名应位于承诺书指定位置,通常在“承诺人签名”或“考生签名”栏内。
格式规范
- 手写签名需清晰可辨,建议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避免涂改。
- 若为电子承诺书,需使用电子签名工具生成符合规范的手写签名图像。
二、签名内容要求
基本信息核对
签名前需核对承诺书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考试信息等),确保与考生身份一致。
自愿放弃声明
明确标注“本人自愿放弃参加[具体考试名称]考试”,并注明放弃原因(如个人发展、时间冲突等)。
责任声明
承诺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不干扰其他考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附加要求
监护人签字(如适用)
若考生为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日期填写
签名后需填写签署日期,确保与考试时间要求一致。
多份留存
承诺书需保留考生和考试机构各执一份,作为考试记录的补充。
四、注意事项
提前咨询确认: 不同考试机构对弃考材料有具体要求,建议提前联系考试单位确认。 避免纠纷
通过规范签名和履行承诺,可有效避免因弃考引发的法律纠纷或影响个人诚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