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的存放机构及管理方式如下:
一、主要存放机构
档案由用人单位或原单位转递至新就业单位保管,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者通常由单位直接管理。
人才市场/人才中心(适用于私企/非公单位)
- 户籍地人才中心: 私企或非公单位通常将档案托管至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地的人才中心,部分企业可能委托其代管。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二、特殊情况处理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可转至户籍地或现工作地人才中心,或由原高校保留2年。- 离职后档案转移:需单位开具调档函,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办理调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档案具有法律效力,建议优先通过单位或官方渠道办理转递,避免自行保管。- 部分企业可能收取档案保管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