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组合成绩的排名方式主要依据高考模式和选科政策,具体规则如下:
一、核心排名原则
所有考生均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必考成绩加上选考科目赋分后的总分进行排名,这是最通用的方式。
组合内排名
在部分模式下(如“3+1+2”),考生需分别对物理/历史组合科目进行排名,但不同组合考生不跨类别比较。
二、具体模式差异
“3+1+2”模式
- 总分排名: 语数外+物理/历史(直接计入)+其他两科赋分,全省统一排名。 - 组合排名
- 总排名:
所有科目(含组合科目)计入总分,全省统一排名。 - 组合排名:物理/历史组合成绩分别计算排名。
- 统一排名:
语数外+三科选考(均赋分)后汇总总分,全省统一排名。 - 组合排名:部分省份可能将选科组合作为排名依据之一,但实际仍以总分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
成绩相同处理:若总分、各科成绩总和、语数英均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排名。- 等级赋分影响:选考科目通常采用等级赋分(如A=15分,B=10分等),赋分后计入总分。
四、注意事项
具体排名规则以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政策为准,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组合排名仅适用于新高考模式,传统文理分科排名不涉及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