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艺考音乐类考试主要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统考内容(适用于省内院校)
- 考试音乐理论基础知识、音乐常识,及音准、节奏、音乐记忆力等能力,采用闭卷笔试,满分60分。
视唱
- 现场抽取两道视唱题(五线谱/简谱),自选一道应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满分20分。
声乐
- 自备两首声乐曲目(中外作品均可),需自带钢琴伴奏(U盘或CD格式),或清唱。演唱前需报曲目名,时长不超过8分钟,满分160分。
器乐
- 现场演奏自备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乐器不限(钢琴除外),需自带乐谱,时长不超过8分钟,满分160分。
总分计算: 音乐学专业:听音与乐理+视唱+声乐+器乐 音乐表演方向:听音与乐理+视唱+声乐×2
器乐方向:听音与乐理+视唱+器乐×2。
二、校考内容(适用于部分院校)
- 包含声乐、钢琴、视唱练耳、音乐知识、素质面试等,具体分值因院校而异。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 主科: 自备歌曲三首(含中外民歌、艺术歌曲等),演唱两首(可自选),时长不超过6分钟。 - 其他
三、备考建议
教材与练习
- 乐理需掌握《音乐理论基础》等教材,视唱练耳需长期练习音符、节奏等基础。
- 声乐和器乐需准备4-6首曲目,注重技巧与情感表达。
时间管理
- 联考通常在每年12月进行,校考时间因院校不同有所差异,需关注招生简章。
文化课准备
- 需同时备考文化课(如数学、语文),部分院校对文化成绩有明确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自长春市教育考试院及权威培训机构的说明,具体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