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注销需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或经营地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注销办理地点
注册地工商部门
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需在注册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经营地工商部门
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变更了经营地点,需在新的经营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
二、注销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正反面及复印件;
- 注销登记申请书。
税务相关材料
- 税务注销通知书(需税务部门盖章);
- 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其他材料
- 公司决议文件(如解散决议、破产清算报告等);
- 银行账户销户证明。
三、注销流程
税务注销
- 向税务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材料,完成税务清算后取得税务注销通知书。
工商注销
- 携带上述材料至工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完成公示期(通常为45天);
- 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工商部门将收回营业执照并办理注销登记。
四、办理时效
公司解散后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完成清算,清算结束后的30日内申请注销。
注意事项
部分省市已实现“一网通办”,可通过政务网在线提交材料;
个体工商户注销需额外提供租赁合同、财务报表等;
注销后需到银行办理账户销户。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官网或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