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社保的办理地点及条件如下:
一、办理地点
- 城镇户口: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
- 乡镇户口:乡镇社保部门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单位补缴
- 工作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补缴由单位负责。
二、办理条件
职工社保补缴
-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且累计缴费不足15年:
- 可延长缴费5年;
- 延长后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 需自行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提供身份证明及工资流水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非本地户籍: 通常无法以个人名义补缴社保; 材料要求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了社保制度的基本框架,第五十八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登记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