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属于 一类纯文职人员,具体分析如下:
一、职业分类依据
根据我国《职业分类大典》的划分:
教师被归类为 教育类(即文职类别);
进一步细分为 教师,属于文职中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职业属性
教师主要从事脑力劳动,如备课、授课、科研等,属于非体力岗位;
需具备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属于专项技术人才范畴;
多数教师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
三、职业定位
教师既是知识的传递者,也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引导者,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其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属于 纯文职人员,与体力劳动者有本质区别。
综上,教师职业类型可明确为 一类纯文职人员,这一结论得到多部门文件及权威来源的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