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历史上和当代明确以“裸捐”形式进行慈善捐赠的商人案例:
一、中国历史人物
春秋时期越国名相,三次将家产全部捐赠,后隐退经商并散尽财富,被尊为“授之以渔”的慈善先驱。
余彭年
2010年胡润百富榜上榜企业家,因已无剩余财富未上榜,但被公认为“裸捐第一人”。
二、当代中国企业家
陈光标
2010年宣布将个人全部财产捐赠,曾获“中国首善”称号,通过黄埔再生资源公司推动公益。
何思模
2019年广东易事特电源董事长,公开承诺将个人14亿元财富全部捐赠给慈善事业,成为继陈光标后的第二位中国富豪裸捐者。
庄世平
2023年去世的香港籍企业家,生前承诺裸捐2000亿元给国家,享国葬待遇,其子从事出租车行业。
三、国际案例
蒂姆·库克(苹果CEO):2024年表示计划捐赠全部财富,但需供养子女后实施。
注:
裸捐通常指捐赠个人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部分案例中企业家可能保留部分资产用于生活或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