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总分采用“3+1+2”模式,总分为750分,具体分科及计分规则如下:
-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共450分,采用原始分计入总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
- 首选科目: 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
- 统考科目总分45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 750分
。说明:
等级赋分制通过将原始分转换为等级分(如A=120-150分,B=90-119分等),确保不同科目成绩具有可比性。- 该模式自2021年起实施,取代了之前的“3+3”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