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档案管理规定主要涉及档案转递、保管、保密及查询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档案转递规定
- 机关/国企/定向单位:
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 非公单位/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暂未就业:可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必须通过机要通信、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二、档案保管与查询
保管机构
- 非公单位及暂未就业者:可委托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省级授权机构保管。 - 部分高校可能允许毕业生保留档案两年(需符合条件)。
查询权限
毕业生可申请查询档案信息,需通过学校或用人单位提供的正规渠道核实。
三、档案保密与信息安全
档案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仅授权人员可查阅,严禁泄露或滥用。- 归档材料需用钢笔填写,复印件、复写件等不得归档。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三方协议影响: 签订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档案会随单位转至对应人才市场;未签协议的则默认回原籍。- 禁止行为
以上规定综合了最新政策及权威信息,确保档案管理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