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外地户籍学生在营山读初中的条件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基本条件
需持有营山县城户籍,且父母至少一方在营山县城居住满1年。
需提供房产证或县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水电费发票等居住证明材料。
二、所需材料
- 学生及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明。
居住与就业证明
- 房产证/购房合同及水电费发票(居住证明);
- 父母一方在营山县城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时间: 每年6-7月川教通报名期间提交申请。 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中心小学,由学校初审后报营山县教育局审核。提交地点:
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位空余的公办初中就读。
四、其他说明
借读情况:若户籍地无合适学校,可申请借读,需提供当地街道开具的就读困难证明及租房证明。
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营山县教育局或学校,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