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业管理需要通过合法程序实现,具体方式如下:
一、通过业主大会决议取消
需召集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表决通过
参与表决的业主需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解聘物业公司的决议。
书面通知与交接
通过决议后,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法律途径取消
合同解除
- 违约解除: 若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如服务质量差、擅自收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或《民法典》主张解除合同。 - 法定解除
- 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如乱收费、安全隐患),请求介入调查。
- 支持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的日常监督和费用公示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费用清算
解除合同前需完成物业费清算,明确欠费赔偿等财务事项。
替代方案
- 委托专业公司: 通过招标或协议委托保洁、安保等分项服务商。 - 社区代管
取消物业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足、公共设施维护滞后等风险,建议提前评估自身组织能力和资金筹备情况。
四、操作建议
收集证据:
保留物业违规记录、费用不合理凭证等材料。
咨询律师或社区工作人员,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先尝试与物业协商,协商失败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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