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就业意向的申请,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类型,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以下是具体说明及模板示例:
一、申请类型选择
若因接收单位未签合同、户口迁移未完成等原因暂不就业,需提交《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期最长为两年。
主动解除就业协议
因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不满意主动解除协议,需提交《解除就业协议申请书》,并说明具体原因。
撤销就业登记
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务,需向就业登记机构提交《撤销就业登记申请书》。
不参加就业
因升学、创业等原因长期不就业,需提交《不参加就业协议》。
二、通用申请模板
《不参加就业协议》模板
(适用于自主创业、升学等长期不就业情况)
个人信息: 姓名、性别、学号、专业、联系方式等 申请原因
声明: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签字:毕业生签字并注明日期
三、注意事项
不同类型申请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暂缓就业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解除协议需提供工作证明等)。
暂缓就业需在毕业前申请,超过期限可能影响后续就业或升学。
主动解除协议或暂缓就业期间,人事档案需按学校或就业指导中心规定管理。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类型,并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部门,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