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已就业后,团费的缴纳方式如下:
一、缴纳标准
以税后固定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标准缴纳:
- 工资收入≤2000元:每月交纳3元;
- 工资收入>2000元:按公式计算(收入×2‰后取整)。
特殊群体
学生团员、下岗失业者、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者、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者:每月交纳0.2元,全年共2.4元。
二、缴纳频率与对象
频率: 按月缴纳; 对象
三、缴纳流程
通过单位缴纳
- 直接向单位团支部提交工资单或通过单位财务系统代扣。
线上缴纳(部分地区适用)
- 关注当地团组织官方平台(如“广东共青团”“智慧团建”);
- 选择“团费缴纳”功能,输入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完成缴费。
四、注意事项
团组织关系转移
毕业后应及时将团组织关系转移到新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团组织,确保团费缴纳主体准确。
缴费凭证保留
缴纳后保留缴费凭证,以备团组织核查。
欠费处理
若连续6个月未缴费,可能被视为自行脱团。
五、查询方式
若不确定所在团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登录单位内部“智慧团建”平台;
联系单位团支部书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