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员的核心职责是通过系统化服务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具体工作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精准摸底与动态管理
对辖区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双困”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家庭状况、技能特长、就业意愿等“六清”信息。
通过电子系统实时更新就业失业变动情况,确保政策落实与人员需求匹配。
二、政策宣传与权益维护
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宣传车等开展《就业促进法》及政策解读,提高群众认知度。
为受侵害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协调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险问题。
三、就业援助与帮扶
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等主题,组织专场招聘会、职业指导,并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专项补贴。
针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确保至少一人就业。
四、岗位开发与资源整合
监督管理政府购买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协调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
整合企业用工信息与求职者资源,搭建高效对接平台。
五、服务创新与协作
通过跟踪服务平台、远程培训等方式提升服务效率,覆盖更广泛群体。
与残联、社区等联合开展帮扶,形成工作合力。
通过以上措施,就业援助员需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助力困难群体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