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资金的使用需严格遵循政策规定,主要分为个人/单位补贴和公共就业服务两类,具体用途如下:
一、个人/单位补贴
支持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覆盖技能提升、创业培训等场景。
社会保险补贴
为失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资金支持。
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从事公益性岗位(如社区服务、环保等)的人员,保障其基本收入。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支持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求职创业补贴
包括求职补贴、创业场地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鼓励就业创业。
二、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职业介绍补贴
支持职业中介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介绍服务。
创业孵化补贴
提供创业场地、设备等支持,帮助初创企业成长。
校园招聘补贴
补贴企业组织校园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其他用途
就业见习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就业见习,帮助应届毕业生积累经验。 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管理原则
资金使用需遵循“普惠、奖补结合、科学合理”原则,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和地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