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未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改派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一、改派条件
仅限因家庭变故、原单位违约、国家重点建设需要等特殊情况申请改派,且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限制
改派需在毕业后2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改派流程
解约或协商
- 若已签约单位,需与原单位协商解约,提供解约函及材料(如原协议、推荐表等)。
- 未签约毕业生可直接联系新单位获取接收函或协议。
材料准备
- 基础材料: 原报到证、解约函(或接收函)、新单位协议、改派申请表、毕业证照片(仅限12月毕业生)。 - 特殊情况材料
- 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经学院、学校审核并盖章。
- 涉及跨省改派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新证办理与报到
- 审核通过后换发新报到证,凭新证及户口迁移证到新单位报到。
三、注意事项
档案处理: 新单位与原单位协调档案,学校留存档案的毕业生需自行办理。 改派限制
建议提前与学校就业部门沟通,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流程问题影响改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