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城市就业时社保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转移或续缴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社保转移接续(适用于跨统筹地区就业)
- 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回到户籍所在地就业;
-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并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办理流程
- 新参保地发起转移: 在新单位参保满1个月后,由新单位向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 - 原参保地审核转出
- 系统接续:转移完成后,全国范围内的累计缴费年限可继续计算。
- 身份证、社保手册、终止劳动合同书;
- 新单位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账户明细》。
二、新城市参保(不转移原参保地关系)
单位参保
新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向当地社保部门登记并缴费。
灵活就业者参保
需自行到当地社保局或指定平台(如“掌上12333”)办理参保登记。
三、注意事项
社保卡处理: 转移后需在新的社保地申领新社保卡,原社保卡作废; 缴费时间
税务缴费:转移后通过新参保地税务平台或“成都税务”公众号缴费。
四、线上办理渠道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 掌上12333App;
地方平台:如“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
通过以上方式,可有效解决跨城市就业时的社保衔接问题,确保权益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