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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城市就业社保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5-05-13 12:03:36

跨城市就业时社保办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转移或续缴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社保转移接续(适用于跨统筹地区就业)

跨城市就业社保怎么办理

转移条件

- 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 回到户籍所在地就业;

-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并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办理流程

- 新参保地发起转移:

在新单位参保满1个月后,由新单位向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

- 原参保地审核转出:原参保地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

- 系统接续:转移完成后,全国范围内的累计缴费年限可继续计算。

所需材料

- 身份证、社保手册、终止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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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单位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账户明细》。

二、新城市参保(不转移原参保地关系)

单位参保

新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向当地社保部门登记并缴费。

灵活就业者参保

需自行到当地社保局或指定平台(如“掌上12333”)办理参保登记。

三、注意事项

社保卡处理:

转移后需在新的社保地申领新社保卡,原社保卡作废;

缴费时间:新参保地需连续缴费满1个月才能发起转移;

税务缴费:转移后通过新参保地税务平台或“成都税务”公众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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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线上办理渠道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

地方平台:如“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

通过以上方式,可有效解决跨城市就业时的社保衔接问题,确保权益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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