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就业补偿金的申请流程及材料如下:
一、申请流程
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材料
- 基础材料: 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待遇申报表。 - 补充材料
- 单位支付:
由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 仲裁/诉讼:用人单位不支付时,携带材料至人社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二、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规定。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报工伤的,职工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申请认定。- 费用到账:补助金通常1个月内到账,具体以银行结算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