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照未在三年内完成考试将导致已通过科目作废,具体规则如下: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从科目一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上限。
科目要求
需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若未完成,已通过的科目成绩作废。
成绩作废规则
- 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所有已合格科目成绩作废,需重新报名。 - 单科考试规则: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每科允许补考一次,第五次仍不合格则作废。
档案处理
- 部分地区会自动注销学籍档案,无需手动办理;若需注销,需到车管所或驾校办理。 - 未完成考试且超过三年:需重新报名,从科目一开始学习。
特别提醒:
若当前处于有效期截止前,建议尽快完成剩余科目考试,避免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