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政审函的开具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开具主体与对象
由留学生所在学校保卫处(武装部)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总支)负责开具。
适用对象
主要用于出国(境)、留学、入伍、调动工作或就业等需要政审的场景。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1寸免冠照片。
- 申请表(部分学校需单独提交)。
学校相关材料
- 学生证或一卡通。
- 学院(系)或单位分党委出具的《个人情况证明材料》,需包含姓名、年级、专业、在校表现、违法违纪记录等。
三、办理流程
校内申请
- 学生需向所在院系(系)或单位保卫处提交申请,填写《个人情况证明材料》。
- 教师需提供思想政治表现评价(部分单位要求)。
单位审核
- 学院(系)或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材料,并加盖公章。
政审实施
- 保卫处政治保卫科审核档案(如人事档案、海外关系调查等)。
- 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
材料归档与领取
- 完成所有审查后,保卫处会出具《政审证明》,并通知领取。
四、注意事项
时效性
- 政审证明通常有有效期限(如1年),需在有效期内使用。
真实性
-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造假,否则可能导致政审不通过。
特殊要求
- 部分学校可能要求通过官方邮箱提交申请材料。
- 若档案不在学校,需到档案所在地开具证明。
五、补充说明
海外关系调查: 留学生需配合提供海外亲属、长期居住证明等材料。 费用问题
建议办理前与学校保卫处或学生处联系,确认最新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