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就业后档案的转递,需根据就业类型和地区政策进行规范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档案转递的基本原则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直接接收档案并管理;
无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公单位需通过公共就业机构中转。
禁止个人携带
档案严禁个人自带转递,必须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办理。
二、不同就业类型的档案转递方式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 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
-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调档函到档案接收单位办理转递手续。
非公单位
- 转递至户籍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 部分城市(如超大型城市)有特殊规定,需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未就业/出国留学/创业
- 默认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 可选择保留两年档案于原高校(需主动申请)。
三、转递流程要点
信息填报与确认
- 在校期间需在就业服务平台填写《档案转递单》,确保信息与就业单位一致;
- 转递前需与接收单位确认档案接收细节,包括地址、联系人等。
档案交接
- 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寄送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 接收单位需在收到档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四、注意事项
档案内容完整性: 转递前需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如登记表、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变更管理
违规风险:个人携带或转递档案可能导致遗失或无法享受社保等权益,务必遵守规定。
建议毕业生离校前与就业单位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确认具体转递流程,避免因信息误差影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