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就业推荐表的填写需严格遵循规范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核心盖章与签字要求
需院系总党支、就业办、教务处三个部门盖章,其他公章无效。
院系总党支需综合评价负责人签字;就业办需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教务处需盖章(如提供成绩单复印件)。
二、教育经历与个人简历
高中至本科阶段从高中开始填写,研究生从本科阶段续填。
包含基本信息(如关系、姓名、工作等),无需过于详细。
三、奖励证明材料
在校期间获得的奖状或证书需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研究生推荐本科阶段奖励需到本科部门盖章。
四、特殊派遣条件处理
16/17届符合延缓派遣条件的毕业生,需开具学校开具的“延缓派遣资格证明”,无法开具时需说明情况。
五、注意事项
仔细核对招聘公告要求,确保推荐内容与岗位匹配。
建议提前与学校就业办沟通盖章流程,避免遗漏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