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就业信息终止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终止就业登记的流程
需提交《个人就业或终止就业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者需同时办理)。
线上办理(部分地区适用)
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过“就业登记管理”模块提交终止就业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线下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劳动局或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终止就业登记手续。
二、特殊情况处理
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 需额外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回)或工商部门出具的结业证明。 不注销营业执照
三、注意事项
1. 终止就业登记后,原单位需在15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终止就业信息。
2. 失业保险金申领需在终止就业后60日内办理,需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等材料。
3. 部分地区可通过线上系统办理,具体操作流程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或劳动部门,确认具体材料和流程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