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就业协议的签订需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协议法律效力和权益保障:
一、签订前准备
用人单位需具备独立人事权,无独立人事权的单位需报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核对个人信息
毕业生需确保协议中姓名、学号、专业名称等信息与《录取通知书》完全一致。
二、签订流程
领取协议
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编号为“10320”的就业协议书。
填写协议
- 毕业生填写: 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地点、岗位等条款。 - 用人单位填写
签字盖章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字,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无独立人事权的单位需报上级部门签字。
学校审核
协议书需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院系主任或辅导员审核并盖章。
三、特殊注意事项
档案与户口迁移
协议书中需明确档案接收单位和户口迁移地址,未办理手续可能影响入职。
变更与解除条款
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毕业生变更或解除协议,毕业生也可主动提出。
见习协议
对于见习岗位,需签订专门的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考核标准等。
四、后续流程
报到证办理
签约后,学校将依据协议为毕业生开具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档案转递
协议书与档案一并转递至用人单位,完成入职手续。
五、法律风险提示
协议书签订后30日内应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影响权益;
签约前务必仔细阅读条款,避免因模糊表述引发纠纷。
通过规范签订流程并保留书面证据,可有效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