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财政厅的相关政策,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活补助标准如下:
一、补助标准
非寄宿制学生
-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 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寄宿制学生(部分县区执行)
-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
- 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二、申请对象
覆盖城市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学生。特别说明:
民族自治县、边境县学生及民族班、库区移民学生等群体被纳入全覆盖。
三、申请流程
1. 学生需在每年9月份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 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并公示;
3.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补助。
注意事项
具体资格需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建议家长提前咨询学校了解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