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校考的考试内容因院校、专业方向及考试阶段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含以下核心部分:
一、初试(基础能力测试)
根据给定音乐片段创作小型钢琴曲,或按主题动机发展成完整作品,要求结构清晰、发展合理。
歌曲写作
依据指定歌词配钢琴伴奏,需注意和声配置与旋律发展。
视唱练耳
包括单声部视唱(含变化音、近关系转调)、节奏模仿及乐理知识测试,部分院校可能要求视唱民族调式新谱。
二、复试(专业能力评估)
和声与曲式
为指定旋律配置四部和声(自然音/半音体系),或进行复调乐曲(如《巴赫三部曲》片段)、奏鸣曲快板乐章等器乐演奏。
器乐表演
演奏《车尔尼练习曲740》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等,要求技巧娴熟、表现力强。
音乐感受力与面试
通过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考察音乐理解与表现力;面试可能包含对作品的简短分析。
三、三试(部分院校要求)
乐理与视唱练耳
复习乐理基础知识,进行视唱练耳综合测试。
专业笔试
深入考察和声连接、调式解决、节奏记谱等高级乐理技能。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形式: 部分院校采用在线录制(如中央民族大学),需提前熟悉考试平台与设备;部分院校(如沈阳音乐学院)为线下考试,需注意考场要求。 作品提交
备考建议:建议结合目标院校招生简章,重点练习指定曲目(如《车尔尼740》),并加强视唱练耳训练。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所院校的考试要求,具体以目标院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