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住人口与小学建设的关系,综合相关规范和政策要求,主要标准如下:
一、基本设置标准
- 人口规模在 10000-15000人
的居住小区必须设置小学;- 人口规模在 30000-50000人的居住小区必须设置中学。
特殊需求群体
- 人口达 30万以上的县(市)需建立特教学校。
二、其他相关规范
服务半径要求: 小学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中学不超过1000米; 配套幼儿园
三、政策调整与补充说明
九年一贯制学校:部分城市(如西安)规定人口规模在 15000-25000人的居住区应优先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
不足15000人小区:中小学校设置由市、县部门统筹研究确定。
四、注意事项
以上标准主要参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实际设置可能因地区经济、政策、人口流动等因素调整;
建议具体项目咨询当地教育或规划部门,以获取最新政策细则。
(综合来源:)